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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CCTV.com  2009年03月27日 15:5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  

  第一步:广告公司注册(客户服务科)

  详见《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步:企业产品信息录入(广告审查科)

  广告公司媒介员需首先携带企业授权的委托书(授权内容、授权起止时间)到广告审查科将广告主发布广告所需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登记入库。凡在中央电视台发布的广告均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广告主公章(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国家免检证书、中国名牌证书、中国驰名商标证书、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等)。特殊情况下,盖有下发机关公章的相关批复文件或直接提供给我部的证明文件,须留存原件(如:药品广告审查表、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农药广告审查表、医疗机构广告审查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民办高校广告备案表、办学招生广告审批表、政府委托书和检验报告等)。

  第三步:签订《广告播放协议书》

  (时间资源科、频道经营科)

  1. 广告公司媒介员在完成投放企业、产品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工作后,在时间资源科(负责黄金资源招标产品及CCTV-1、CCTV-7、CCTV-高清频道)和频道经营科(负责除CCTV-1、CCTV-7、CCTV-高清频道之外频道)业务员处签订《广告播放协议书》。媒介员在签订《广告播放协议书》时需出示媒介证。媒介员只能签订本公司的《广告播放协议书》,签订时需提供广告公司名称、企业名称、投放广告的频道、栏目及广告时长。

  2. 《广告播放协议书》一式五份,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广告公司媒介员留三份,广告部业务员留两份。

  第四步:《广告播放协议书》复核

  (编播技术科)

  广告公司媒介员持《广告播放协议书》(三份)到编播技术科复核小组进行财务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双方签字、广告价格、广告长度、广告次数、指定位置加价、代理费、总金额、实际付款金额等。复核员对复核通过的协议书在广告部业务系统中确认,在协议书中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

  第五步:《广告播放协议书》交款

  (财务科)

  媒介员在《广告播放协议书》复核无误后,持两份到财务科交款。中央电视台严格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广告公司需在广告播出前全额支付广告款项。

  中央电视台目前的收款方式有两种:现金支票、汇款(银行显帐后方可确认)。

  中央电视台收款帐号:

  单位:中央电视台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用途:五科广告费 账号:0200003609088116975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1号

  电话:68509506 68507405

  第六步:广告素材审查(广告审查科)

  广告片审查流程包括:

  1.广告片初审。媒介员携广告素材带、广告主资料到相关审查员处进行广告初审。审查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电视台的规章制度对送审广告素材的内容、技术指标以及所需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广告提出修改建议或资料补充要求;对于广告内容、技术指标以及广告主证明文件均合格、无误的证明文件签字确认。

  2.建立企业文档与资料录入。媒介员将审查员签字确认的广告所需证明文件交文档录入小组录入员,由录入员在MIS系统中建立企业文档。

  3.生成版本ID号。媒介员在MIS系统的“广告素材管理”之“广告素材”界面中录入广告相关基本信息(如:广告主名称、送审单位、声音描述、字幕描述、出入点等等),生成并打印版本ID号,即《广告素材内容审带单》,一式三份。媒介员需确保录入内容完整、准确、无误,如录入错误,则需要媒介员重新修改并打印。

  4.初审通过锁定ID号。媒介员确认《广告素材内容审带单》描述内容与广告素材一致后,审查员对初审通过的ID号进行锁定,已锁定的ID号不可再进行修改。

  5.广告终审。审查员将初审通过的广告素材上载到广告播出管理素材库中。主管主任对已上载的广告素材进行把握与审查,终审时间为广告素材上载后2个工作日内。

  第七步:《广告播出版本合同》签定及更换(编播技术科)

  1.广告素材终审通过后,媒介员持《广告播放协议书》及版本ID号在编播技术科签订《广告播出版本合同》。各频道第二天(一套当天晚间)的《广告播出版本合同》的签订必须在每天14:00之前办理完成。

  2.如需更换广告播出版本,媒介员需在广告播出一日前,携带《广告播放协议书》与原《广告播出版本合同》,对广告版本进行更改。

  第八步:监播及补播(监播科)

  广告代理公司对于已经付款、已经列入播出计划,但实际播出中出现异议的广告合同提出监播核查申请,监播科对以下两种情况的广告合同出具广告核查报告。

  未播或错播 :没有按合同规定播出或版本和位置有误的广告。

  提前播出或迟播:因重大节目或特殊宣传活动,导致广告、节目提前或顺延的时间为正负90分钟范围外播出的。

  广告代理公司媒介员办理监播核查手续的主要流程如下:

  1、以书面形式,提出核查申请(并标注已付款)或提供有效合同,经业务人员确认后,交广告部监播科进行核查。

  2、监播科数据核查员接受核查申请后,首先检查该科已出具的《广告核查登记簿》,对已复查并出具过的申请不重复出具。

  3、根据核查结果,数据核查员出具《广告核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媒介员签名后监播科留档,一份交给媒介员),并经过监播科负责人作最后审查签署。

  4、广告公司媒介员携《广告核查报告》去业务科组确认并签字(承包栏目—频道经营科签字,套售—时间资源科签字),再由主管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补播或退款手续。

  注意事项:

  代理公司办理以上业务时,套售广告需在合同上标注出所查广告的播出日期,栏目广告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原件),业务员签字确认承包款已付,套售合同可以用传真方式提供给。

  在办理过程中,如丢失《广告核查报告》要求重新出具时,应出示原播放协议及丢失说明(经业务科组负责人员签署),经监播科复核后方可补发。

  第九步:退款合同流程

  对于监播科确认已发生播出异常的合同,原则上广告部以等价补播的原则进行补偿,如客户申请不补播退款,需由企业(招标套售合同可由广告代理公司)向广告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广告部主管主任签字同意退款后,方能退款。

  退款合同类型共包括三种:减次退款(因广告未执行播出而产生的退款)、降价退款(因广告价格调整而产生的差价退款)、降位退款(因广告位置调整而产生的差价退款)。

  退款流程如下:

  第一步,广告代理公司媒介员持监播科出具的,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监播报告及合同原件到编播技术科解除相应播出日期的广告版本;

  第二步,媒介员持监播报告及合同原件到原合同签订业务员处,按照监播报告的处理意见签订相应退款合同,并将监播报告复印件交给业务员。合同一式五份,由相关业务主管及主管主任签字后,媒介员留三份。

  第三步,媒介员持签字确认后的退款通知单和监播报告原件到编播技术科复核小组进行复核。

  第四步,合同复核无误后,到财务科办理退款。

责编:田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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